最热点丨上海九部门联合发文:争取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等先进生物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试点
2019年11月22日,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 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新闻来源: 新闻

发布时间: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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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2日,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 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文件中明确提出:推进生物治疗技术和重大创新产品临床应用。争取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等先进生物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试点。支持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加快支持新项目立项进入临床,加大支持优质创新技术研发,在价格适宜、疗效确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创新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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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摘要  



01

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

制定研究型医院建设标准,强化临床研究能力、临床诊治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的评价。到2020年底,重点建设5家研究型医院,成为重大疑难疾病的诊疗平台、临床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主体;支持研究型医院主持和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在精准医学、转化医学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话语权的重大疾病诊治规划和标准,学科建设与临床研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重大疑难疾病的诊治能力保持全国领先。

02

促进临床研究资源共享与合作


建立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生物样本库、基因库、标准化菌毒种库、生物医学数据库和医学科研数据库等资源开发共享机制;推进长三角临床研究战略协作,协同打造国家或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群;加强国际医学科技合作交流,支持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团队融入全球医学科技创新网络;坚持国家转化医学中心、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等平台,搭建医疗技术协作与转化平台;以本市临床试验机构所属专业或亚专业为切入点,试点建立专业临床研究联盟。


03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临床研究


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将临床研究工作纳入市级公立医院、市级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医疗卫生机构探索设立技术转移专业岗位,为技术转移人才提供晋升通道;研究制定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科研绩效激励办法;允许医疗卫生机构和临床研究人员共有成果所有权,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授予临床研究人员可转让的成果独占许可权。

04

加快临床研究重点领域突破


聚焦基因技术、脑科学、微生物组计划、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和医疗大数据等健康前沿领域,大力开展针对退行性疾病、代谢性病变和肿瘤病人的细胞治疗、微创技术、基因组学等新业务、新技术,力求在肿瘤医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生殖医学和神经医学研发应用上有所突破;通过院校合作、院企合作、院所合作、医工合作等多种形式,支持分子药物、纳米药物与医用新材料的研发。


05

推进生物治疗技术和重大创新产品临床应用


争取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等先进生物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试点。支持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加快支持新项目立项进入临床,加大支持优质创新技术研发,在价格适宜、疗效确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创新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药物,经医学观察可能获益、并且符合伦理原则的,经审查、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内用于其他病情相同的患者;鼓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创新技术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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